受理编号:
20180322-4840-206541
回复时间:
2018-03-26
来信主题:
慢性病补贴的咨询
具体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慢性病补贴怎么申请?哪些病可以申请?
承办单位:
市社保局
回复内容:

   哪些慢性病可享受补贴?
  患有下列疾病的城乡居民可以享受门诊慢性病补贴:
肝、肾、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肝硬化伴肝功能重度异常;
  慢性病毒性肝炎;
  白血病;
  再障贫血、重症肌无力;
  脑梗、脑出血后遗症(瘫痪在床);
  系统性红斑狼疮;
  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变形);
  糖尿病;股骨头坏死;结核病;
  中重度抑郁症、精神分裂症;
  帕金森综合症;哮喘;肺心病;
  牛皮癣;白癜风;恶性肿瘤;
  血管搭桥、支架术后、起搏器植入后,高血压III期。
  如何申请?
  门诊慢性病每年集中鉴定两次,参保患者可以向旗县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旗县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专家组鉴定审批通过,城乡居民即可享受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待遇。资料提交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31日、11月1日~30日。
  需提交哪些材料?
  城乡居民申请慢性病补贴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巴彦淖尔城乡居民慢性病待遇申请表》。
  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近2年内住院病历、检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室专业章或骑缝章)、诊断证明书原件。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
  申报流程有哪几步?
  城乡居民申请慢性病补贴申报流程:
  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资料报送到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或旗县医保办。
  相关负责人对申请材料整理和初审(核实申请患者身份,申报病种是否符合范围,材料是否齐全),汇总后统一交到旗县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
  旗县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做好慢性病申请资料的整理和信息登记,并负责组织专家对参保人相关资料审核。
  病种鉴定。病种的诊断依据《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标准》规定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的患者由专家鉴定委员会签署鉴定意见。
  鉴定结束后,相关部门通过互联网公布鉴定参保患者名单,并录入信息系统。
  鉴定未通过的材料,由旗县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告知书,退回参保人。
  门诊特殊慢性病 报销比例如何确定?
  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实行差别化报销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肝、肾、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报销比例为75%,不设起付线,年度补贴限额为50000元;
  恶性肿瘤和血管搭桥、支架术后、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后报销比例为60%,不设起付线,年度补贴限额分别为3500元和2500元,其中血管搭桥、支架术后、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后慢性病补贴时限为术后18个月,超出的不再补贴;
  高血压III期报销比例为55%,不设起付线,补贴限额为1000元,其余病种报销比例为60%,不设起付线,最高限额为1500元。
  经鉴定患两种以上慢性病的人员,其限额在高限额基础上增加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