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
20180410-7718-207815
回复时间:
2018-04-13
来信主题:
恶性肿瘤报销
具体内容:
恶性肿瘤外出就医,除了在医保报销外,是否在民政局,社区可以二次报销。
承办单位:
市社保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说的在社区报销应该指的慢性病补贴申请。恶性肿瘤不在慢性病补贴范围。
   患有下列疾病的城乡居民可以享受门诊慢性病补贴:
  肝、肾、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肝硬化伴肝功能重度异常;
  慢性病毒性肝炎;
  白血病;
  再障贫血、重症肌无力;
  脑梗、脑出血后遗症(瘫痪在床);
  系统性红斑狼疮;
  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变形);
  糖尿病;股骨头坏死;结核病;
  中重度抑郁症、精神分裂症;
  帕金森综合症;哮喘;肺心病;
  牛皮癣;白癜风;恶性肿瘤;
  血管搭桥、支架术后、起搏器植入后,高血压III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