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王世华 副局长:徐飞鹏 陈建军
局机关办公室电话:8738587 政务中心规划窗口电话:8521264
电子邮箱:bynesghj@163.com
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将临河区村镇(乡)规划审批职能由临河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划入市规划局。
(三)将原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的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工作划入市规划局,根据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协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配合、协助、参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制止和纠正违反城乡规划行为;配合、协助、参与监督临河区和各旗县对违反《城乡规划法》重大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乡规划、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城乡规划政策;负责起草制定有关城乡规划、规划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负责初审、报批全市城镇总体规划;负责重点建制镇、开发区(工业园区)、市属国有农牧场规划;指导各旗县规划管理工作。
(三)参与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市域规划区内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的拟订,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及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审批,按程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组织规划技术业务办件的技术审核、审查、论证工作;负责规划技术业务对外合作交流;负责推进规划科技进步,推广科技成果;负责规划设计、规划成果的竞投标工作。
(五)负责各项建设工程批后跟踪检查工作,组织建设工程验线,市政工程覆土前及隐蔽工程测验,外装修封顶等各阶段的测验工作,负责查验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组织规划核实工作;负责督促、收缴各类城建档案,并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六)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初审上报。
(七)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效能建设与规划执法监察工作,会同、配合、协助、参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制止和纠正违反城乡规划行为。
(八)负责规划工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并依法做出决定,负责一般信访案件的调解和处理。
(九)负责城市规划工作中的测绘、地理信息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城建档案。
(十)承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划方面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规划局设 7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党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普法依法治?理、机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学习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服务、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对外联络以及保密、信息、调研工作,监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事务和接待、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考核、考察;?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二)城乡规划编制审核科
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编制计划,负责组织全市城乡各层面规划?的编制、评估、论证、报批工作;负责城乡规划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开发应用;研究制订城市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市场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各旗县规划编制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地方性规定和部门规章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信访接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市规划?行业普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组织规划?公示、听证工作;根据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协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配合、协助、参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制止和纠正违反城乡规?划行为;配合、协助、参与监督临河区和各旗县对违反《城乡规?划法》重大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各旗县规划信息上报工作。
(四)用地管理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及前期论?证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各旗?县重大项目的规划选址及报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工作中的测?绘、地理信息相关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提出、用?地红线图的审核、用地界线的核定及用地审批工作;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规划?放线、验线工作,并做好与相关单位的配合工作;负责用地规划?审批管理资料的统计、汇总工作。
(五)建筑工程管理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大型建筑工程的规划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外装饰设计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户外墙体广告、门牌字号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建筑?工程项目的现场踏勘;负责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工作;负责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审批管理资料的统计、汇总工作。
(六)市政工程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市政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各项?市政设施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址、审查、报批工作,并负责核发各类市政工程项目《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负责建筑工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配套工程中的绿化、管线综合、竖向工程类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地下管线资料、地理信息等相关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景观规划的审查、审批工作;负责非墙体广告、站牌、?路牌及雕塑等设施的审批工作;负责市政工程项目规划审批管理?资料的统计、汇总工作;参与市政工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七)村镇规划科?
负责全市村镇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市镇规划、乡规划、重要村庄规划方案的审?查;负责全市村镇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负责组织全市村镇规划管理人员、设计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规划?控制区内、国省干道和重要渠系两侧 500 米内的小型建设项目、?农民住房、农民生产设施以及危房翻建项目的受理、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临河区各乡镇、村规划审批、管理及执法监督职能;?负责核发职责范围内村镇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及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村镇规划审批管理资料的统计和汇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