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82号)要求,巴彦淖尔市政府就各部门的行政权力和责任进行了汇总,形成了巴彦淖尔市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经2016年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
2.为方便社会监督,权责清单设置了在线意见提交功能。对某项行政权力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的意见,可在该项目页面下方提出;认为该部门存在实际实施但未列入目录的权力,可在该部门权责清单页下方提出。
3.除在线提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0478-8655759 电子邮箱:bynrszf@bynrs.cn 。
4.此次公布权责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权责予以固化,市政府法制办要建立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权责清单的调整和优化。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