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巴彦淖尔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
各旗县区发改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40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内办发[2015]91号)要求,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制定了《巴彦淖尔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 |||||||
序号 | 行政审批实施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中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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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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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1 |
市发
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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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报告、节能报告 | 房地产项目核准 |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三条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取得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后,按照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四)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
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结构 | 双方协议 |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
2 |
市发
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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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报告、节能报告 | 社会事业项目核准 |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三条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取得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后,按照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四)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
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结构 | 双方协议 |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
3 |
市民
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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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三) 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 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的简便算法 |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08]558号) |
4 |
市民
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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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验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四)验资报告。 | 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的简便算法 |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08]558号) |
5 | 安监局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6 | 安监局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7 | 安监局 | 非煤矿山安全现状评价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8 | 安监局 | 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检测检验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9 | 安监局 |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使用许可证;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九)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10 | 安监局 |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危险化学品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七条 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新建、改建、扩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由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和施工单位建设;其中,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备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11 | 安监局 |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现状评价 | 危险化学品 经营、安全使用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12 | 安监局 |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现状评价 | 烟花爆竹 批发经营许可证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13 | 安监局 | 金属冶炼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预评价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14 | 安监局 | 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15 | 安监局 | 金属冶炼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16 | 安监局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防护设施设计 | 建设项目 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
职业卫生评价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17 | 安监局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预评价 | 对用人单位 职业病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 |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职业卫生评价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18 |
市环
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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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编制本法第九条所规定的范围内的规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 | 双方协商 | 市场调节价 |
19 |
市环
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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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具有相应环境监测资质的机构 | 双方协商 | 市场调节价 |
20 |
市环
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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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 |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三、建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制度,提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质量。(三)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监督实施 环评批复文件明确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环境监理作为该项目的一项重要环保要求予以落实,并将环境监理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同时,建设单位应定期向负责“三同时”监督管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试生产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弄虚作假的,要对其进行处理。 |
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理机构 | 双方协商 | 市场调节价 |
21 |
市住
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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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第十八条:“按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 | 采取分档累进计收办法具体收费标准为:1000万元以下工程按1.8‰收取,1000-5000万元以下工程按1.2‰收取5000万元以上按1.0‰收取 | 内计费字(2002)1007号文件 |
22 |
市住
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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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合同,按照下列程序对建设工程质量以及施工现场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行为实施监督,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和配合。(三)竣工后,按照国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对申报竣工的工程进行质量核验。 | 具备相应监测资质的中介机构 | 内发改费字(2009)1741号 | 内发改费字(2009)1741号 |
23 | 市国土资源局 | 采矿权价款评估 | 乙类矿产采矿权价款评估确认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 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 |
具备相应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24 | 市国土资源局 | 土地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 |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九条 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二)由建设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 具备相应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25 | 市国土资源局 | 探矿权价款评估 | 乙类矿产砂石粘土采矿登记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区块的探矿权的,探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探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 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 |
具备相应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26 | 市消防支队 | 消防设施检测 | 消防竣工验收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中介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和收费标准》 |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和收费标准》 |
27 | 市食药监局 | 食品检验 | 食品生产许可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等要求,核查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添加剂品种特点,核查试制食品添加剂检验合格报告、复配食品添加剂组成等。 |
具备相应检验资质的中介机构 | 双方协议(事业单位参照内发改费(2006)1448号) | 市场调节价或内发改费(2006)1448号 |
28 |
市林
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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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 | 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它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项目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四)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 编制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面积或长度)×调整系数 |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 |
29 |
市教
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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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资产评估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
具有相应资产评估资质的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的简便算法 |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08]558号) |
30 |
市交
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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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具有相应资产评估资质的机构 | 双方协议 | 市场调节价 |
31 | 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 |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 (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五)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8.1.1.1 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见附录A)及下列材料: a)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报告; b)爆破作业区域证明; c)涉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d)爆破作业专用设备清单。 |
具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 | 双方协定 | 双方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