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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中小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定于8月22日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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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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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教育局向各旗县区教育(科)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印发《巴彦淖尔市中小学2018~2019学年度校历》,明确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开学及放假时间,要求各地各校在校历规定的教学时间内合理安排各学期教学进度,落实课程计划,保证学生每学期综合实践和劳动活动时间。

  据了解,全市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定于2018年8月22日开学。普通高中一年级参加军训的新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新生可提前一周开学军训。义务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元月5日放假,普通高中学校2019年元月15日放假。

  全市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定于2019年2月20日开学。义务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7月6日放假,普通高中学校2019年7月16日放假。

  此次校历还就普通高中三年级教学时间的调整、普通中小学开校门时间等作出要求。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历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对秋季开学新高三年级教学时间进行了调整。高三年级高考后4周的教学时间,调整到高三第一学期开学前、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或第二学期开学前。各高中学校可根据教学实际自行科学合理安排具体调整时间,并将调整后的上课时间报市教育局备案。

  注:校历是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安排教学进度和确定开学、放假时间的指令性文件。(记者  包晶)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杨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