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巴彦淖尔市本级关于集中规范做好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要求,现将巴彦淖尔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进行公开,并对2018年度预算数据及相关情况予以说明:
一、机构设置
市委老干部局内设三个科室及两个二级科级建制事业单位,三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待遇科、宣教科,两个所属科级事业单位是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参公)和老年教育服务中心。老干部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2名;老干部活动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参公),工勤编制1名;老年教育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老干部局共有正式干部职工13人,其中局机关9人,活动中心2人,老年教育服务中心2人。全局退休干部10人,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孀1人。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挂靠老干部局,现有行政编制3名,工勤1人,退休2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办法;
(二)负责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
(三)按政策规定办理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有关事宜;
(四)负责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五)指导全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业务工作;
(六)管理局属事业单位;
(七)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预算总收入559.2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30.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9万元;2018年预算总支出559.2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530.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9万元。
2、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55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0.29万元(老干部局305.75万元、老年教育服务中心117.94万元、活动中心30.21万元、关工委7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万元(老年教育服务中心)。
3、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预算支出为55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53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11.3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2万元),项目支出319.76万元。
4、预算收入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559.29万元,较上年预算收入849.6万元减少290.31万元,变化情况如下:
核减预算329.24万元,一是2017年预算安排老年大学搬迁改造费用300万元,该搬迁计划未实施且搬迁地址有所变化,2018年未做预算;二是按照文件规定,离退休干部体检两年进行一次,2017年已安排体检经费23.24万元,2018年不再安排该预算;三是2018年政府计划统筹管理各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干局活动中心项目经费6万元予以核减。
核增预算38.93万元,一是2018年人员工资及经费增加18.93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2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28.2万元,其中:办公费5.5万元、邮电费1.06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0.3万元、租赁费0.1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2万元、工会经费2.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14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2万元,公车运行9万元(含关工委4万元),无公务出国境开支),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9.5万元增加0.7万元,同比增加7%。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3万元,减少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配套规定,接待费用逐年减少;公务用车增加1万元,增加原因:老干局现运行公车为2007年购置,车龄超过10年,需要进行大修。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底,固定资产总值346.97万元,其中:车辆5辆(局机关4辆,关工委1辆,局机关3辆已收回国资未核销),价值162.3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84.59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安排预算中需要进行政府采购项目36.3万元,其中:印刷费6万元、会议和培训展览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4万元、车辆运行维护9万元、车辆租赁0.4万元、物业管理1.5万元文艺设备2万元。
(六)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
目标1:保障市委老干部局业务工作正常运行,通过开展走访慰问,组织观摩、加强学习等方式,使离退休干部享受美好生活,畅谈美好变化,以点带面,弘扬社会正能量。
目标2:保障离退休干部各项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得到应有的保障。
目标3:通过组织老干工作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使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者开拓眼界,提升业务能力。
目标4:保障老年大学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目标5:保障老干部活动中心正常运行及维护,消防、安全等方面得到保证。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