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09〕56号)和《关于巴彦淖尔市调整政府工作部门的批复》(内机编发〔2012〕65号)精神,设立巴彦淖尔市体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巴彦淖尔市体育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2、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5、负责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国内、自治区重大比赛,主办全市综合性体育比赛;归口管理全市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指导业余训练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
6、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7、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订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审批程序和办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8、组织指导体育宣传教育、体育科研和全市性体育社团的工作。
9、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巴彦淖尔市体育学校主要职责是:
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文化素质的体育后备人才,以及具有体育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骨干。
巴彦淖尔市老年人体育协会主要职责是:
宣传、发动和指导全市老年人的各项体育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老年体育的科学研究;承办和参加全区性老年体育的各项赛事活动;积极组织全市和临河地区老年人体育竞赛与各项体育运动的开展;培训老年人体育骨干和积极分子,为推动老年体育事业的进一布发展;组织参加全国或协作区老年人体育活动,开展老年体育与各盟市之间的友好往来;督促检查全市各级老年体协的组织建设和老年体育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促进自身工作的不断提高。
巴彦淖尔市体育场主要职责是:
承担全区、全市及临河区三级体育部门举办的各类运动会和部分竞赛项目;提供较为配套齐全的训练、比赛器材、场地及国家等级裁判员;以“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为依据,负责组织全市机关、企事业及临河地区各系统的群众体育活动;向社会各机关、团体提供体育咨询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成年人体质测试工作的指导、实施、咨询和组织工作;为全市大型文体活动和群众集会提供场所;负责本单位场馆的保养和维修,并直接指导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部队等所有体育活动场地的规划、修建和普查监督工作。
巴彦淖尔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
承担全市足球运动项目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市足球运动项目优秀运动队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承担全市足球运动项目的竞赛、注册等业务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国内、全区各项赛事及业务交往和技术交流等工作;负责足球项目裁判员、教练员的管理和培训。
巴彦淖尔市体育彩票管理分中心主要职责是:
宣传贯彻和落实《彩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依法发展体育彩票产业,推动体育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全市体育彩票发行规划,依法设立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组织开展体育彩票发行工作;加强对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的管理、规范其经营,及时为全市广大彩民提供咨询、彩票开奖和兑奖等服务;负责为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网点提供宣传、机器设备维护服务,确保其安全运行;扩大体育彩票宣传,推广新玩法,扩大销售额。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巴彦淖尔市体育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巴彦淖尔市体育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6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3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家。
局本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共12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2名,退休1名。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86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76名,离岗人员17名,退休人员49名。
(二)巴彦淖尔市体育局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巴彦淖尔市体育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 |
巴彦淖尔市体育学校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2 |
巴彦淖尔市体育场 |
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
3 |
巴彦淖尔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4 |
巴彦淖尔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5 |
巴彦淖尔市体育彩票管理分中心 |
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63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83万元,增长30 %,增加主要是:一是公共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0万元,增加兑现参加自治区十四届运动会奖金、学生伙食补助等;二是转移性收入增加533万元,增加备战和参加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参加费及旗县区全民健身活动、体育设施设备购置经费等。
支出预算363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83万元,增长30%,增加主要是:一是公共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0万元,增加兑现参加自治区十四届运动会奖金、学生伙食补助等;二是转移性收入增加533万元,增加备战和参加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参加费及旗县区全民健身活动、体育设施设备购置经费等。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4万元,占比 5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90万元,占比44%。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 万元,占比30%;项目支出2529万元,占比70%。
1、基本支出1105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043万元;公用经费61万元。
2、项目支出2529万元,主要用于备战、参加、兑现全区第十四届运动会经费677万元;补助旗县区特色品牌赛事及全民健身活动617万元;参加、举办、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及组织实施全市全民健身活动项目472万元;体育学校学生伙食补助、中职两免、困难寄宿生生活补332万元;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专项业务开展经费189万元;全市农牧民健身工程购置器材89万元;后备人才基地建设、体育场馆运行及教练员工资等103万元;全市足球事业发展专项业务费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6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9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教育支出8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9万元。增加部分主要为:用于局属事业单位市体育学校学生伙食补助等支出增加。教育支出862万元,全部为局属事业单位市体育学校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聘用教练员等人员经费支出428万元;公务费、工会经费支出35万元;离岗人员支出54万元;学校运动员伙食补助306万元;体育场馆运行13万元;中职两免、寄宿生补助等26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加部分主要为:用于新增加兑现全区第十四届运动会经费300万元;机关行政运行公务交通补贴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万元;其他体育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万元,主要是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内部调整及人员工资变动、公用经费等增加。同时,体育场馆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上级单位对体育场馆低收费免费补助资金暂未进入预算),群众体育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万元。总体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1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公用经费119万元;参加全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奖励经费300万元;参加、举办、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及组织实施全市全民健身活动项目168万元;体育场馆运行经费30万元;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公用经费177万元;老年人体育参赛活动交流经费66万元;全市足球事业发展专项业务费5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调整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费6万元;局属事业单位退休费260万元;局属事业单位遗属补助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3万元,增长33.5%。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备战和参加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参加费及旗县区全民健身活动、体育设施设备购置经费等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90万元,主要用于备战和参加全区第十届运动会赛事活动377万元;承办、备战、参加全国全区体育赛事、组织活动及全市全民健身活动238万元;全市农牧民健身工程购置器材89万元;补助旗县区特色品牌赛事及全民健身活动617万元;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及教练员工资等80万元;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专项业务开展经费189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2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9.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70.59%。减少主要是由于主要是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 万元,增长2.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2.35%。增加主要是由于局属单位市体育学校选调运动员人数较去年增加,公车使用频率较去年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2%。增加主要是局机关预留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7.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1.40 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和备战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购置比赛器材及全市全民健身工程购置体育健身器材等支出;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50万元,主要用于维修改造万元主要为体育场馆、场地部分维修改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67.4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开展全市全民健身活动用于赛事服务等方面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10辆,全部为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国有资产情况共12583.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06.42万元,固定资产7957.73万元(办公用房5334.36万元,车辆184.2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439.10万元),在建工程2751.22万元,无形资产1.75万元,其他资产66.29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兑现参加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奖金。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于2018年在乌兰察布市召开,我市组团参加此次四年一届的大型综合性体育盛会,抓住全运会的宝贵机会,加强与兄弟盟市的体育交流,认真学习各盟市在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体育事业发展、体育产业等方面的成功做法,丰富积累竞技体育训练、科研方面的先进经验,不断获得建设体育强区的新启示。为鼓励和调动我市运动员、教练员训练的积极性,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人才,推动我市竞技体育事业长足发展,结合上届运动会参赛情况,科学合理制订本届运动会获奖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发放细则,建立完善全运会奖励标准和奖励措施,形成激励奖励机制。
全市足球事业发展专项。全市足球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加强基层高水平教练员、裁判员等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多层次的培训体系。组织和参加各类足球赛事活动,完善足球联赛竞赛机制,培养、选拔、输送足球人才,全面提高我市足球竞争力和影响力。发展普及足球运动,增强身体素质,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满足城市居民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巴彦淖尔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房租收入、体育赛事冠名宣传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