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办发〔2017〕 108 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市发改委《巴彦淖尔市 2017 年第四季度节能降碳应急?预案》 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11 月 2 日
巴彦淖尔市 2017 年第四季度
节能降碳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节能降碳专题会议精神, 确保完成 2017?年度节能降碳目标任务, 根据自治区应对气候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 2017 年第四季度节能降碳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节能减排办字〔2017〕 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 “十三五”期间, 自治区下达我市的节能目标是: 单位 GDP?能耗在 2015 年的基础上下降 14%, 年均降速 3%; 能耗增量控制?目标 175 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控制在 3.5%以下。 2017 年按照节?能“双控”的要求,我市单位 GDP 能耗下降 3.0%,能源消费增速?控制 3.5%以下。 一季度、 二季度我市单位 GDP 能耗分别下降?3.96%、4.88%; 能源消费总量分别增长 1.75%和 1.08%, 一季度、?二季度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节能目 标任务。
尽管我市完成了前两个季度的节能目标任务, 但从前三季度?的用电量和能源消耗看,节能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指导思想
?本着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 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原则,建立节能降碳预警机制, 限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确保完成全年节能“双控”目标任务。
三、工作原则
(一)研判形势,适时启动原则。 根据前三季度全市节?能降碳完成进展情况和全年预期完成状况,适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原则。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 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 按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 缺多少、 压多少”的工作原则,由市政府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接收指令,各司其职原则。 预案启动后,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各部门及各旗县区根?据预案,负责做好所属涉及停限产企业的相关应对工作,落?实耗能企业相关阶段性节能降碳工作措施。
四、节能目标
(一)全市调控目标
全市 2017 年节能“双控”目 标任务是: 单位 GDP 能耗下降3.0%,能源消费增速控制在 3.5%以下。
(二)各旗县区调控目标旗县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 能耗年均增速控制目标(% )
五、 具体分工?发改委:
?1、 对各旗县区 2017 年及“十三五”期间节能“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强化行政约束。
2、 编制印发《巴彦淖尔市“十三五”节能降碳综合工作方案》,?明确各个部门和旗县区政府的目标任务。
3、 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本) 2013 年修?正》 和行业准入标准要求,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核准或备案, 依法控制“两高一资”行业过快增长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4、 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44 号令要求, 切实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作为项目开工建设、 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 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 依据当地能?源消费总量目 标完成情况, 对新上重大高耗能项目 的节能审查工?作进行督导。 同时, 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 进一步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有效抑制高耗能、 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的盲目增长。
统计局:
?1、 负责全市节能降碳情况的统计指导、 汇总分析工作; 定?期组织开展能源、 资源利用等基本状况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的调查工作,并及时公布数据。
2、 根据全市能耗水平情况, 开展重点企业预警分析和用电?量预警分析, 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全市季度节能降碳完成情况,?确保本年度目 标任务顺利完成。
电业局:
?1、 用电量是衡量节能目标能否完成的重要指标, 国家统计?局规定, 全社会用电量与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增速不得超过 5 个?百分点。 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增速为 4.76%, 由此, 全市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不得超过 9%的警戒线。
2、 建立全社会用能报告统计分析、 用电调控制度,每月 要?向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 和市统计局报送全社?会发电生产、 用电量分类、 电量平衡、 供电综合情况, 超过警戒?线时, 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经信委:
1、 严密监控黑色金属采选、 铁合金冶炼、 云计算企业生产?情况。 三季度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用电量同比上升 97.49%, 铁合?金冶炼用电量同比上升 16.87%, 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用电量同比?上升 543.03%。 今后要密切关注黑色金属采选、 铁合金冶炼、 云?计算企业生产情况, 严禁超限额生产。
2、 进一步加强纳入我市节能低碳行动监管范围的 61 家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对未完成节能考核目 标的企业采取强制能源审?计、 限期整改等措施,督促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控制能耗,?确保按要求完成节能任务。
3、 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 通过市场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 尽快将设备落后、 耗能大、 经营不善的企业退出生产?领域。
4、 加大对高耗能产品限额管理力度。 按照国家及自治区颁?布实施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加大对全市高耗能企业和高耗?能产品的节能监察力度, 超过国家及自治区能耗限额的企业要上?报自治区并予以处罚。
5、 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重点用能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 4%左右。
6、 严格执行国家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标准, 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帮扶企业按照标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并?定期开展检查。
住建委:
?1、 继续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按 100%予以完成。 在施工图设计及图审阶段严格把?关, 达不到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图纸不予审查通过; 在施工过?程中由质量监督部门不定期检查。 继续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政策措?施 65%节能标准; 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尽快落实和完成 110 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
2、 继续推行新建工程全部以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使新建工程达到 100%绿色建筑。 推广开?发用于房屋建设的绿色、 节能、 抗震、 保温轻质钢骨网架板材,?以及利用煤矸石、 粉煤灰、 明砂、 建筑垃圾制作多孔砖、 混凝土?空心砖和墙体材料非粘土砖的 EPS 模块板材。
交通运输局:
?1、 加大节能型运输体系建设,优化道路运输结构, 进一步?促进我市天然气、 混合动力等节能与新能源车船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 加快淘汰老旧公交车, 逐步提高城市公交、 出租车?中天然气和新能源车辆的比重。 本年度新增、 更新的公交车必须?为节能环保车辆,其中纯电动公交车比重不低于 25%。
2、 继续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和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建立联系制度, 引导企?业自愿签订减排协议, 制定老旧车淘汰年度计划, 对企业的节能降耗情况按季度进行统计监测, 完成年度行业节能减排任务。
财政局:
?设立专门的地方财政节能专项资金, 用于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 节能宣传培训、 节能信息服务和奖励、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
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和落实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共机构节电、 节水、 公务车节?油等管理制度,完成公共机构能源消费下降 3%的节能目标。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的节能降碳应急处置机构,保障?人员和经费,抓紧制定本区域节能降碳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启?动和落实应急措施。
六、 保障措施?
(一) 加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力度。 统计部门定期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水平情况进行分析, 对能耗水平比去年同期上升?的重点用能单位, 要认真进行调查了解, 要求企业及时采取措施,?降低能耗。
(二) 强化责任落实, 确保措施到位。 对实行停限产的企业,?由供水、 供电等部门实施相应处理, 确保连续停产、 限产; 对淘?汰落后生产设备或工艺的, 由市经信委牵头负责落实到位; 对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管理的,由市住建委负责; 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确保工作到位。 市监察局要加大督查力?度,推动节能降碳工作落实到位。
(三) 广泛宣传, 营造氛围。 加强节能降碳宣传教育, 利用?电视、 广播、 报纸、 网络等媒体, 广泛宣传节能降碳工作的目的、?意义, 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和督促节能降碳工作。 对节能降碳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 及时予以宣传表扬; 对落实不力、 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要予以曝光和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