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
主任:朝格达来 副主任:樊力 王平云 杨志明
办公室电话:8529507
电子邮箱:chenc7007@126.con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全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设;负责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参与管理医药储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所需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负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根据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国家、自治区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工业开发区和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
(四)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的导向和政策,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意见;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拟订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承担电力行业的运行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自治区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创新和国产化。
(六)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组织实施有关国家、自治区和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信息化工作中的技术标准;推动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经济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工业矿产资源和工业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工业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经济(能源工业以外)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自治区和全市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相关产业政策和标准,引导与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九)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全市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
(十二)研究拟订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履行煤炭生产、经营许可与行业管理职责,统筹全市煤矿火区综合治理和瓦斯综合利用,承担煤炭行业经济运行的宏观指导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管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产责任。
(十四)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政务、事务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接待、文电运转、信息、督查、档案 、机要、信访、保密、印章管理、保卫、财务、资产管理、车辆管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年度考核、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研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有关规章;负责起草委内重要的综合性文稿和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担工业品牌培育工作和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组织工作;承担全市工业园区的运行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参与对工业园区的考核、评价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
承担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组织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市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解决大宗物流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重点企业的运行协调及监测分析工作;协调企业减负工作;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重点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民爆器材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四)投资规划科
组织拟订全市工业经济投资发展规划;提出工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承担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项目的审核、核准、备案以及项目的变更等事宜,依法组织指导自治区、市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业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五)中小企业科
指导工业企业改革与发展,加强宏观管理和引导,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为企业创立、生存、发展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制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办法;承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前期论证、资格评估、最终评审和资金使用监督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各类项目的初审、上报和监督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运行分析、统计调度及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工作。
(六)行业管理科
对全市石油、煤炭、天然气、化工、冶金、建材等原材料工业和装备制造、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消费品工业实施行业管理,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相关工业重点行业准入制度,参与拟订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参与相关行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论证、审核,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全市药品储备管理工作;承担少数民族用品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全市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行业结构调整,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负责煤炭加工转化、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管理,承担全市煤炭生产及行业管理有关职能,负责全市煤炭工业经济运行调度监控;承担全市煤炭产运需衔接的相关工作。
(七)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有。
(八)电力科
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的安全生产、供应、使用的管理和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研究拟订全市电力市场建设方案;依法开展全市电力设施和电能的保护工作,监督电力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九)信息化科
指导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整合,推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监测分析相关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承担全市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协调通信产业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