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
局长:徐峰 副局长:宝音吉日嘎拉 杜毅忠
办公室电话:8912578
邮箱:bynelyj@163.com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巴彦淖尔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培育和完善巴彦淖尔市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巴彦淖尔市旅游业的办法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巴彦淖尔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活动;组织、指导旅游资源和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建设;负责旅游统计及旅游行业财会的指导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各类旅游景点、度假区、涉外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设施的标准和服务标准;按规定程序审批和报批旅行社资格;评定和初评旅游涉外星级饭店;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五)负责对国家关于出国旅游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旅游和边境旅游政策的组织实施;代表市政府签订有关旅游协定,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依法行使旅游行政执法职能。
(七)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八)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及有关政策措施。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 信息、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和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旅游业的人才交流和劳动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旅游促进科
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市场开发规划;组织指导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旅游市场促销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重大促销活动和旅游业信息调研;指导、组织旅游文娱工作;组织旅游产品、旅游市场开发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三)质量管理科
实施国家关于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涉外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审批和报批旅行社资格,评定和初评旅游涉外星级饭店,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培育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依法行使旅游行政执法职能,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指导优秀旅游地区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