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农业、林业、水利
  • 农业、林业、水利
索  引  号: 011746318/2018-0084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4-09
标       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巴政办发〔2018〕30号 主  题  词: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8〕30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巴彦淖尔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巴彦淖尔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我市建设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目标要求,以建设高标准科技示范园区、基地为抓手,以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全面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加快转化示范一批技术先进适用、综合效益突出、带动能力强的科技成果,有效解决产业低端、产品低质、产能低下等突出问题,实现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转化内容

  科技成果转化的内容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畜产品质量提升,突出标准化生产和绿色发展,逐步加大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和农牧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集中建设一批粮经草结合、种养加配套、观光旅游为一体的高新技术生态田园综合体,打造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种植业

  大田农业:围绕小麦、玉米、向日葵等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与结构调整、绿色有机生产和高效种植,重点开展大田农作物绿色有机高效栽培、四控四减行动、盐碱地综合治理、资源循环利用、优质牧草种植、田间绿色防控等科技成果转化。

  设施农业:围绕瓜果蔬菜标准化绿色高效生产技术集成,重点开展设施瓜菜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工厂化育苗、标准化生产、智能控制、绿色防控等科技成果转化。

  (二)养殖业

  围绕全市畜牧业发展“稳羊增牛扩猪禽”发展战略,加大标准化养殖绿色高效技术的推广转化,重点开展肉羊、肉牛、绒山羊等品种杂交改良、绿色高效养殖、疫病防控等科技成果转化。

  (三)林业生态

  围绕生态治理与资源高效利用,重点抓好经济林绿色高效栽培、沙产业发展和荒漠化治理等科技成果转化。

  (四)水利灌溉

  围绕水资源高效利用,结合现有灌溉制度,重点抓好引黄滴灌、农业精准化供水等科技成果转化。

  (五)农畜产品加工

  围绕农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管理,重点抓好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提质增效、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

  二、任务安排

  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要坚持试点先行、辐射带动和近期与长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能,合理确定科技成果转化三年计划各项任务。

  2018年,试点先行。要以全市各级各类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和企业为载体,选择条件较好的旗县区,重点安排10个以上科技园区,全面抓好20项以上重点转化的各类科技成果。

  2019年,辐射带动。要在2018年试点先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科技成果转化范围,重点安排15个以上科技园区,突出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全市7个旗县区全面开展30项以上重点转化的各类科技成果。

  2020年,打造精品。要在连续两年转化应用实践和辐射带动的基础上,重点安排20个以上科技园区,全面抓好全域科技成果转化。同时要集中打造10个以上高标准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园区、基地和示范企业,为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和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起到集中展示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成立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  郭占江    市政府副市长、五原县委书记

  副组长: 

  恩  和    市政府副秘书长、外事办专职副主任

  杨焕枝    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 

  张  旭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温埃清    市农科院院长

  钢特木尔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张玉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薛富平    市科技局副局长

  崔振荣    市林业局总工

  常  城    市经信委总工

  刘永河    河灌总局科技文化处处长

  张志忠    市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杨焕枝兼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制定每年成果转化工作的任务安排,监督成果转化工作的实施情况和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是由市科技局牵头,研究制定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管理办法,并根据全市科技成果转化三年任务安排计划,将每年确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内容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给予一定数量的经费补助,确保科技成果转化顺利实施。

  二是在市本级科技成果转化经费保障的基础上,各旗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衔接国家、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努力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积极构建国家、自治区和市、旗县区四级联动科技成果转化保障机制,全面推动我市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三是各旗县区要制定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配套支持政策,鼓励支持各级各类科研推广机构和企业自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对转化效果明显的给予一定数量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切实提高全社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