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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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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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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和市委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市水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巴彦淖尔市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市水务局紧扣全市水利工作实际,以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创新公开形式,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水利信息发布,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积极解读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政策法律和热点难点问题,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高,树立了水利行业部门高效廉洁、创新规范的良好形象。

  1、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基础性、全局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并及时发布,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该项工作的具体推进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工作、加强培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实效性,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2、完善制度规范。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实现了信息发布、受理、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制定了《巴彦淖尔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巴彦淖尔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有力地推动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进程。

  3、搭建公开平台,提升公开质量。积极发挥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利网站的窗口作用,设置公开专栏及时公布市水务局最新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公开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利用部门网站随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信息,既方便群众查阅又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市委、政府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了政风、行风热线等制度规定,明确了机关内部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程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部门网站、水利小报、巴彦淖尔水利信息、《巴彦淖尔日报》水利纵横专版等途径予以公开政府信息3294条,主要包括政策法规、水利信息、灌区要闻、基层动态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这类信息都做到了及时发布、及时更新,水利重点工作得到全面反映。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17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受理、答复。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市水务局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报送及时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做到主动报送、主动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制度建设、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能力,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和信息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和流程,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处理好保密与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努力把全市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工作服务。

来源:市水务局     编辑:杨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