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2017年,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有关精神,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局网络中心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指定联络员,负责相关联系事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每份信息产生后,及时通过纸质和网络对外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专人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健全责任制度,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发布的政务信息负全责。
(二)组织参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一年来,市文新广局积极参加各类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教育、引导干部从提升行政效能的高度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注重信息公开的更新时效。局机关对局属各单位信息员进行培训,提升信息员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员的业务能力。
(三)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作用,加快数据更新,提高信息获取的便捷性。统筹利用好信息公告栏、热线电话等公开方式,协调报刊、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资源,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7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6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770条。
2.重点公开内容: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文化、文化执法、行政审批、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宣传以及本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策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接受政策咨询人次50余人,已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给与回复。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网吧、娱乐场所、演艺团体、出版物、印刷、音像等企业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政策咨询。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没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全员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2018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条例》、《办法》以及有关文件,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准则,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集体讨论的决策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升行政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