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程序正常开展,政务信息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一是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机关成立了以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和各业务科室为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组,法制科、综合科具体负责对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局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为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其一,持续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重点修订完善审计执法公开、审计结果公示、机关财物管理、集体议事等制度,将审计公开融入各项具体工作中,突出审计公告、审计结果公开、机关财务、集体议事公开等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其二,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2017年我局对门户网站进行了优化更新,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做了结构性调整,使信息公开内容分类更加透明,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其三,持续实施现场审计公示制度。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召开审计进点会、张贴审计公示,公开审计项目的依据、时间、内容、工作纪律,以及接受群众反映或举报与审计项目相关的情况、线索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公开接受外部监督。
四是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局党组把《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点内容,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传达学习。2017年,我局以职能承担科室为载体,全方位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在做好《条例》学习的基础上,狠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并坚持做到政务公开与审计职能工作相结合、政务公开与推进审计管理改革相结合、政务公开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具体公开内容如下:一是审计机关办事公开,设置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各界公开审计机关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审计程序、审计纪律等。进一步完善局机关门户网站,将局机关基本情况、主要职责、执法依据、领导分工、审计责任、作业流程、监督举报等进行上网公布,并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及时为来访者提供方便、快捷、透明的服务。二是狠抓审计业务公开。所有审计项目审计组进点审计时,都向被审单位宣讲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张贴审计公示,请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代表政府向市人大每年进行审计工作报告,经审议批准后,通过媒体及局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四是狠抓审计内部管理公开。在人事管理上,干部使用上必须履行公示程序;在机关财务管理上,每半年进行公开,并将“三公经费”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布、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在办公物品采购上,按政府采购制度办事,接受全体干部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2017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7条,审计结果公开类信息100条,财务公开类信息2条,编印《巴彦淖尔审计动态》359期;在审计署、审计厅网站及《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等多种报刊、杂志、网络平台公开审计动态信息244篇次。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充分。还需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积极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渠道和程序还不够规范,应针对审计工作实际,逐步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通过持续规范审计结果公示制度,加大审计计划和过程公开的力度,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对社会关注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适时公示。
三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安全意识。要通过提高政治意识、增强责任意识来强化保密工作,突出抓好网上信息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排查隐患,强化监管机制,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